在讲述概率理论的时候,不能不概要的介绍一下最基本的组合论。很多概率问题通过计算出现某一事件的数目,就能得到解决。
对于R个事件,第一个事件有N1个可能的结果,第二个事件有N2个可能的结果,以此类推,第R个事件有个NR个可能的结果,总是就有N1 X N2 X …X NR个可能的结果。
例如:规定使用连续三个数目字随后三个字母作为汽车牌照的号码,那么可以构成多少种不同的牌照号码?其答案是:10 X 10 X 10 X 26 X 26 X 26=17576000种
例如,有一个集合,包含三个字母A、B、C,全部可能的所有排列就是ABC、ACB、BAC、BCA、CAB和CBA,一共是6种不同的方式。
因为第一次选择,有三种可能,第二次选择有两种,第三次只有一种。所以总的就是3 X 2 X 1=6种(第一次选择时,可以在A的位置放置A/B/C三种,选择一个之后,在B的位置只能选择A/B/C-1=2种,第三次就只有A/B/C-2=1种可能了)。
对于N个对象,普遍的规则就是N X (N-1) X (N-2) X … X 3 X 2 X 1 个不同的排列。这个计算式叫"N阶乘 ",通常以符号N! 表示。另外有一个专门的规定,0!=1。
有的情况下,集合中的成员不是唯一的,比如一个集合中的成员为:A、A、B和C,其中有两个字母A,是同样 的。
作为普遍情况,N个对象,其中有N1个是同样的,另外还有N2个是同样的,以此类推,还有NR个是同样的,那么,其排列总数为:N! / (N1! X N2! X …X NR!)。
例如,在A、A、B和C的集合中,排列数为:4! / (2! X 1! X 1!)=24 / 2=12。
组合是一个特殊的数,查看能分成若干个组的数目,每个组中间有不同的成员或结果,成员在其中的次序无所谓。
普遍的规则,从N个对象中,每次抽取R个,其组合数为:N! / ((N - R)! X R!) 。对于R≤N,其组合数以符号:表示,意思就是从N个对象中每次选取R个所得到的组合数。
例如:从5个项目A、B、C、D和E中选取3个。第一次选择,有5种可能,第二次有4种可能,第三次,只有3种可能,以此类推,结果得出5 X 4 X 3 X 2 X 1=120种排列,120/((5-3)! X 3!)=120/12=10。
另一个例子:给出一枚公平的硬币,投掷100次,得出45个正面,55个反面的概率是多少?
可能的结果总数为2100,所有的结果机会都是均等的。
在投掷100次中,出现45个正面的组合数为:。
将组合数计算出来以后除以可能的结果总数: 就可得出概率值,0.048474。
所以出现所说的结果的机会大约是5%。
组合是特殊的排列
首先要将多余的数字去掉: (N - R)!
再将重复的数字去掉: R!
所以最后的公式是:排列数消去多余的数,再消去重复的数字:N! / ((N - R)! X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