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的分类[集锦]

摘要:可以看出三者存在着这样的层次关系:数据在组织之后成为信息,信息被应用于一定的行为领域中成为知识。

这里列举了从网上收集到的有关“知识的分类”的文章,各有侧重。Show All

亚里士多德曾经将人类的知识分作三大类,纯粹理性、实践理性和技艺。所谓纯粹理性,在亚里士多德时代,大致是几何、代数、逻辑之类可以精密研究的学科,如今似乎还应当包括某些(例如,传统的物理、化学)而不是所有的自然科学(例如,宇宙起源理论或生物进化理论);而实践理性则是人们在实际活动中用来作出选择的方法,用来确定命题之真假、对错,行为善良与否,如伦理学、政治学,还包括了另外一些科学技术学科;技艺则是指那些无法或几乎无法用言辞传达的,似乎只有通过实践才可能把握的知识,例如木匠的好手艺就无法通过教学来传授,又如医生对疾病的诊断的能力。这些几乎毫无例外都必须通过实践来自己把握,而且仅仅靠努力实践也并不是总是能有所成就。事实上,在历史上,这些行当几乎都是以带徒弟方式来传承的。因此,“世代名医”、“祖传秘方”才为人们所重视;也因此,许多人会以此来行骗。

这种分类如同任何分类一样,当然有其不完美之处,但这是一个有用因此有影响的分类。当初划归为某类的一些学科如今也可能有了重大变化,例如由于其他科学技术的发展,医学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或接近于成为科学,尽管是《最年轻的科学》(托马斯·刘易斯的一本书名);现代的机器生产至少在某些方面也早已可以令一个能工巧匠自叹不如。但在我看来,这一切变化并没有、而且也不可能取消这种知识的分类。必须注意的是,在这里重要的是不能将知识的分类和学科的分类混同起来。在亚里士多德时代,以致于康德的时代(他的著名的三大批判可以说就承续了亚里士多德的知识分类),知识的分类也许更多同学科的分类相联系,似乎某个学科的知识就只有某一类知识。其实,严格说来,历史上任何学科都或多或少地同时具有这三类知识。这一特点在当今时代也许尤其显著,知识分类与学科分类已经是交叉了。例如在哲学这个传统的纯粹理性领域,由于马克思、尼采、后期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杜威等人,也早已不那么“纯粹”了。即使是早期的(逻辑实证主义的、因此也是比较“纯粹理性”的)维特根斯坦在其名著《逻辑哲学论》的篇末就已经承认哲学中“有不可言说的”,因此要“保持沉默”。在工程技术中,一个重要的知识领域就是know-how。人们在各个学科中都似乎不约而同地开始重视《个人性知识》(波兰尼),强调知识的弥散性(哈耶克),强调“无意识的知识”(波普尔),强调“无言之知”,强调“身体记忆的知识”,强调“习得的知识”,强调那种无法交流或交流起来不经济的知识。而在另外一些场合,这种难以清楚地以言词或文字交流的知识则被用“传统”这个极为含混的概念所替代了。在国外法学界,上世纪的使法学成为科学的梦已经基本结束了,今天人们已日益承认法学更多是或主要是一种“实践理性”(参见波斯纳,《法理学问题》),尽管法学家所用的“实践理性”一词在很大程度上也涵盖了亚里士多德的“技艺”领域。

我的兴趣当然并不在于如何使法学分类在现有的知识体制中位置更为恰当,尽管我曾在一次会议上同一位老先生就宪法学是否是宪法科学而“叫过板”。我更关心的是,假如法学不是一种纯粹理性的知识,那么我们的法治建设、法学教育的总体思路和方法是否恰当有效,因此而应当有所调整?

近代中国在科学与民主的旗帜下,引进了西学,进行了空前的社会改造,对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然而,绝大多数引进的西学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在“科学”的旗帜下进行的。法学可以说就是其中之一。在这种引进中,法学不仅是作为一种具有真理性的普适性命题引进的,而且法学往往成为对这些命题的研究、解说和论证,成为一套具有强烈规范意义的原则或规则体系。这就使得法学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种“纯粹理性”的学说,强调其系统性、逻辑性。似乎掌握了这一套逻辑上、系统上“正确的”原理,颁布了一套又一套系统的规则,最多再训练一批廉洁、循法的官员,法治的建立就指日可待。在法学教育上,同样呈现出这种强烈的“科学主义”的实际是唯理主义的倾向,特别注重对法律原则的分析,然后是对法条的解释。所谓普法教育,其基本假设也是人们之所以违法,之所以不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是因为人们不了解法律,或者说“没有法律的概念”,“法律意识不强”;法律教育和普法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人们认识法律,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方才可以理解,为什么我国近代以来似乎总是首先强调立法,强调“有法可依”。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法理学”或“法哲学”一直是国家的重点学科,在我国各校几乎都是名列第一的法学专业课;即使许多更为实用的部门法课也都是以讲授专业原理为主,例如刑法概论、民法总论以及经济法概论,而许多带有很大操作性的课程,例如法律文书、模拟法庭,在各个法学院中都重视不够,甚至根本不设。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对律师的要求,这种状况有所改变,但是法学的状况没有根本改观。因此,翻开任何近年来的一本法学杂志,开篇的文章都是诸如“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论社会主义法治国”,“法治与精神文明”之类的文章(下一步估计将会大量出现的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法治”之类的文字);即使部门法研究的重头文章,似乎也是“论罪刑法定”,“论诚信原则”等。

当然我并不反对立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也不笼统地反对这种类型的、注重原理的法学研究(当然首先它们必须足以构成“法学”并且要有所“研究”);我认为这都是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但是,从前面所谈及的知识分类来看,法学决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理性的、思辨的学科。它决不是只要从理论上讲通了,实践上就可以做、并可以做好的学科。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的实践,而不仅仅是法学家或法律家的实践,其构成必定也同时需要这三种知识,思辨理性、实践理性和技艺。法学是一门具有高度实践性的学科,它并不只是一些普遍正确的命题所构成,而且需要大量的“实践理性”,需要许多难以言说难以交流的知识。如果,我们将法治的形成仅仅寄托与法学,而将法学的发展仅仅寄托于那种可以言说、表述的法律理论或原则的发展,那么法治必定难以形成,同时法学的发展也必定是畸形的——一方面大量的法律得到颁布,号称法学的著作大量出版,而另一面,社会的秩序没有太多的改观,在没有国家强制的条件下,人们以实际行动体现出来的法治“观念”没有什么变化。

这种从思想入手,从观念入手,从纯粹理性入手的法治建设的进路至少是不完全的。纯粹理性并不能、至少不可能总是领导实践理性,同样也不可能总是领导技艺。这三者可能有关联的一面,但区别是非常重大的,其所针对的问题,其有效领域都是不同的,尽管可能有所交叉。一个毕生因研究法律之定义而蜚声学界的法理学家的研究成果可能完全不足以解决任何实际的纠纷,而一个纠纷的解决甚至可以完全与抽象的法治概念无关。那种学科内知识的三六九等,如果不是一种对知识的误解的话,我很怀疑,是不是一种知识霸权的产物。事实上,我感到,我国法律界和法学界的确相当轻视司法界的一些具体的知识,认为他们没有理论,或者认为他们只是凭经验办事、思想落后甚至僵化,他们的知识在我们现有的以欧洲大陆法为模式的法律知识体制中几乎没有任何位置(在欧美国家,也只有英美国家,由于司法主导的法律体制凸现了法官和律师的知识);而另一方面,太多的法学院毕业生进入司法界或当律师之后,常常抱怨学校学的东西“没什么用”。当然,这种抱怨不能过分当真。但是至少应当引起我们警惕的是不要将法学或法律的知识仅仅归结为可以形成文字、成为原则、成为命题的知识。

这种过分强调思辨的、纯粹的、可言说的法律知识有时甚至也是荒唐的。比如说,普法教育的一个前提就是许多违法者之违法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这种情况,我相信肯定是有的,是真的,但不会是普遍的,而法律更多针对的是普遍性的问题。因此,我们不能从极其偶然有个别人不知法而将作恶多端的儿子处死“为民除害”这样的例子中得出一个普遍概括,并进而从“人的行动总是受思想指导”这一哲学命题推出普法是加强公民法治“意识”的有效措施的结论。只要我们睁开眼睛看一看,就会发现,社会中许多违法犯罪者并不是因为不了解法律或一般社会规范,而是因为有其他种种利益或借口。国外的一些相当严格的实证研究发现,普通人与关在监狱中的罪犯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基本相同,其差别不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有时甚至后者对法律了解得更多。在社会生活中,如今甚至有不少人是事先了解法律之后再去违法,以试图钻法律的空子。而我们之所以不杀人放火,绝大多数人不是因为知道可能受到法律之惩罚,而是因为一种习惯、一种身体记忆的知识。相反,如果我对别人说,我半夜没有抢某个摆摊的老头是因为怕受到惩罚,别人一定会认为我“有病”。因此,将法治建设仅仅视为一个纯粹理性的事业,一种传统意义上、狭义上的“知识”的事业必定是不够的。

福柯在其许多著作中都提到了现代社会的法治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discipline,他对此持强烈的批判态度。这里暂且不论福柯的态度如何,仅仅就他所使用的这个英文词来看,的确很有意味。Discipline既有学科的含义,也有纪律、训练的含义。如果不是我妄加猜测的话,福柯就是力图传达这种双重的含义:任何一个学科都不仅仅是一种可以言说的知识,一套自恰、不矛盾的命题,一套可以演绎成篇的逻辑,而是一种话语的实践,一种对参与者的训练,这种话语实践并不完全是逻辑的,这种话语实践要在人的灵魂上打下其印记,要“溶化到血液里,落实在行动上”;它的真正力量不在于说服人,让人们听起来很有道理,而在于你可能在逻辑上、文字上反对它,但在话语实践上却可能是它的合作者和支持者。举个例子,如果我事实上借了某某人一千元钱,不还;他到法院起诉,但没有借条或其他证据;法院以没有证据为由判他败诉。这在现代民事诉讼法法理上“天经地义”。但如果他不是在灵魂上而只是在理论上接受了这一天经地义,那么他就总会耿耿于怀,甚至会事后找帮人来教训我一顿——于是,理想的法治还是没有落实。

如果承认法治是一种社会的实践性的事业,承认支持其运作的知识包括了本文大致指出的三种知识,那么,从这种知识的分类层面上看,我们也就可以看出目前法学界笼统讨论的“法律移植”或“与国际接轨”在什么层面上是可能的,在什么层面上是不可能的;而不是泛泛地讨论应当不应当或主张不主张移植的问题,或是从概念上探讨“移植”的“本质含义”是什么。如果仅仅想表示一种态度,坦白地说,无论是赞同还是反对都是太容易了。翻译一些外国学者的理论著作、法典,这很容易;考察和模仿一下外国有关司法机构的设置和运作,也并不太难;如果要有整整一批真正在灵魂上而不只是在言说和文字上接受现代法治的法官和其他执法官员,在我看来,就不大可能通过移植来实现;至于“要让全国人民都知道”,使法治的话语实践真正得以畅通,则与移植或接轨几乎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因此,如果中国的法治要想建立并成熟起来,中国的法学能摆脱“幼稚”之标签,那么我们作为法学家就不仅应当重视纯粹理性,而且应当重视实践理性,重视技艺;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后两种知识以恰当的方式转化为可言说、可交流且交流起来经济的知识。

我想特别强调的是,这种知识品格之转化并非不可能,不可能的只是这种知识的完全转化。前面所说的医学的变迁,以及能工巧匠的衰落就是两个明证。转化的条件则是社会的变化,其他相关学科的发展,相关技术的发展。在法学上,这种例子也有。英美法官对法学(而不是法治)的一个最大贡献就是将法官审判这个先前人们认为“几乎无太多话可说”(卡多佐语)的领域内生产的知识变成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交流、对话因此可供分享的知识,即所谓的“实践理性”。我想,只要人类在延续,这类知识的领域就永远不会荒芜。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于北大蔚秀园

苏力 [原文地址]

【赛迪网讯】最近蓝兰公司的OA开始实施了,个人工作计划、电子邮件、工作流、档案管理什么的都好做,但做到知识管理的时候,信息中心主任张成有点晕了。

蓝兰公司是一个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做气泵、橡胶制品。公司一直在转型,期望把现在2个多亿元的制造业规模进化为20亿元左右的行业渠道销售规模。也就是借助自己现在的销售渠道、品牌优势进一步扩大经营品种,除了保持传统产品的优势之外,还要通过OEM、代理、贸易等方式专门做汽车发动机以及周边部件的渠道和服务。

不是知识仓储管理

用董事长魏武的话说,就是要用3到5年的时间完成从制造向贸易再向行业服务的三级转型。董事长非常看重知识管理,他经常在会上说,今后公司的运作就是“人脑+电脑”。

“人脑+电脑”是什么?一是数据,二是知识,需要“两脑”共同努力形成优势的就是知识。公司的知识管理,不是知识的仓储管理,而是知识的生产、使用全程管理,它既要满足当前的需求,更要满足未来的需求。

最近董事长邀请了专家来公司专门讲授GB/T19580的内容,GB/T19580是《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事实上是当前国际最先进的管理模式的集中体系。在培训中张成和其它部门的同事都认识到,这个体系有它的独到之处,一方面它是指导而不是强制,另一方面,它涵盖了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有深度,也有广度。许多原则已经是国际上优秀企业所证明了的。

知识结构怎么分?

“我们的知识管理在结构上是否就按照GB/T19580所指引的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等七个方面来做呢?”张成想。

目前公司有许多知识是按照传统“功能性”的接近档案管理方式来管理的,比如把公司知识分为:规章制度、产品知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社团活动、企业文化等,而且他所了解的大部分企业都是这样做的,软件公司也推荐这样做,公司里面的大部分部门也觉得这样做比较方便。

董事长却说,不是这样的,蓝兰公司知识分类的方式要改变,具体什么张成他们先琢磨琢磨。GB/T19580中的要求是否合适,先做评估,尽快给具体意见。董事长在这个方面很厉害,他还言,知识结构反过来会决定思维结构,思维结构最终也就决定着蓝兰公司商业模式。知识管理不是小事情啊!

就是老板的这个要求让张成有点晕了,看上去很简单的工作,变得复杂起来,甚至格外重要。直接影响到是否可以形成支撑整个公司顺利转型所需要的知识结构。

按照传统分类方法肯定不行,新的分类方式又难以确定,看上去不很重要的工作,公司又这么重视。如何选择一个既满足现在又满足未来的分类方法?如何让这些知识流畅地被用起来,驱动“知识结构-思维结构-商业模式”这个链轮?

张成很困惑,如何拿出一个好的解决方案呢?

知识结构按需划分

绎明宇博士 赛迪顾问电信咨询总监

这样企业未来的管理模式将是以客户群和营销、服务渠道共用为导向的。

如蓝兰公司董事长所说,知识结构会决定思维结构,思维结构最终决定着商业模式。所以,知识结构的划分对于一个企业的未来发展来说,相当重要。那么如何来划分企业的知识结构呢?

其实企业的知识管理是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的,那么知识结构的划分也应该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给企业的各部门、各业务的发展提供信息和知识,这就是知识结构划分的目的。明白知识结构划分的目的,往下面就需要研究哪类划分方式可以达到这一目的。

以不同的管理模式划分

经营管理工作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加而不断地细分,这种细分包括功能细分、业务细分、客户细分等多种细分方式。对于一个比较大的企业来说,其管理模式往往是这种细分方式的组合。

比如,先按业务划分为几个事业部后,在每个事业部中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划分为几个客户市场服务部;最后,如果每个客户市场服务部的规模都比较大且工作环节差异较多,均可以按相对独立的方式来运作(如独立核算)。这时,每个客户市场服务部就进一步细分为财务、人事、采购、销售、加工等功能(职能)。

但对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甚至是同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企业所采取的管理模式也会有所不同。也就是说“企业管理模式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这种组合的管理模式往往个性化十足,没有一种单一的模式。

GB/T19580-2004是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以及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规定了组织卓越绩效的评价要求,这是个典型的基于组合管理模式的测价标准。既然如此,知识结构应该根据企业的不同管理模式来进行划分,从而使得知识管理工作可以达到反映并促进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运作的目的。

以客户、营销、服务为导向

明白了这一点,蓝兰公司的知识结构划分工作就有了依据,这个依据就是其未来企业的管理模式。对于蓝兰公司现状来说,它是产品较为单一、产业链环节较少的企业,其知识结构不是采取按客户群划分的方式,就是采取按功能(职能)划分的方式。

对于蓝兰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战略定位来说,它不但在产品线方面显著地延长了(从气泵、橡胶制品进一步拓展到了汽车发动机及周边部件),而且产业链环节也准备增加(从制造环节进一步向OEM、代理、贸易等环节渗透)。

可以说,蓝兰公司将从目前业务相对集中模式(只有气泵、橡胶制品这两个产品)向相关多元化领域拓展(包括产品线的多元化和产业链的多元化)。由于这些产品都有着共性(如目标客户群相同、营销和服务渠道相同等),这样企业未来的管理模式将是以客户群和营销、服务渠道共用为导向的。

由于汽车配件产品的通用性特点,所以多数情况下蓝兰公司要面向多个不同的客户群,也就存在着多个营销和服务渠道与多种产品相互组合的复杂局面。这样,蓝兰公司的知识体系也就是要反映出这一业务发展的变化。

具体来说,蓝兰公司由于继续面向原有的客户群、利用原有的营销和服务渠道,主要的变化在于产品线的增加,因而其知识结构划分需以产品为基本导向。同时,考虑部分功能(职能)的可共用特性(如人力资源管理)。从而,形成围绕各类汽车配件产品(如气泵、橡胶制品、发动机及其它周边部件等)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体系(包括产品市场信息、产品技术知识等)。

通过这样的知识结构划分,蓝兰公司的知识管理体系就可以基本满足企业未来的发展需要了。

同时,在基于产品的知识结构划分的基础上,蓝兰公司还要强化各环节、各产品之间的协同性,才能真正将知识和信息充分利用,从而获得更大的协同效益。

由于未来蓝兰公司的业务运营和管理是基于计算机平台的,所以这种协同效益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各部门、各环节处于同一系统管理体系中,也就是需要有效的“过程管理”体系或称为“流程管理”体系。

这种所谓的有效过程管理体系,实质上,也是以满足客户需求的导向,并基于既有的营销和服务渠道来展开的。

从知识体系角度来看,就是要在计算机平台上,各类相关知识之间能够相互链接、易于联系。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对知识生产和使用的全程管理,从而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设计渐进演化的知识结构

王甲佳 东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CIO

张成遇到的问题,其实一不是技术,二不是管理,而是战略。他的董事长胆略太过人了,魏武说要用3到5年的时间完成从制造向贸易再向行业服务的三级转型,这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而且提出了“知识结构-思维结构-商业模式”这个链轮逻辑,看上去让人匪夷所思。

但是笔者非常能理解这个董事长的意图,这可不是一般的老板,他是一个头脑在知识经济时代,身体在工业经济时代的大老板。这个知识结构的设计难就难在这个方面。

董事长说“蓝兰公司的知识分类的方式要改变,具体是什么,你们先琢磨琢磨。GB/T19580中的要求是否合适,你们先做评估,尽快给我具体意见。”这体现了他前瞻又务实的特别作风。

根据笔者的初步了解,GB/T19580即《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是参照国外质量奖的评价准则,结合我国质量管理的实际情况,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以及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规定了组织卓越绩效的评价要求,为组织追求卓越绩效提供了自我评价的准则。

它与GB/T 19001的最大差别在于它不是符合性的评价依据,而是为组织提供追求卓越绩效的经营管理模式,强调战略、绩效结果和社会责任。

这个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帮助组织提高其整体绩效和能力,为组织的所有者、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创造价值,有助于组织获得长期成功,并使各类组织易于在质量管理实践方面进行沟通和共享,成为一种理解、管理绩效并指导组织进行规划和获得学习机会的工具。

从这个角度看,董事长的思路是非常正确的,但是蓝兰又不能全面地直接采用GB/T19580的结构,那样非常可能形成一个用知识经济来格式化工业经济的局面,是企业的一场灾难,所以董事长要张成琢磨琢磨。也不知道他现在琢磨怎么样了。这里姑且结合笔者的一些体会,提出粗浅的建议,供张成参考。

强调知识结构的渐进性设计迭代的知识结构

恰如董事长所说,企业要从制造向贸易再向行业服务转型,每个阶段所需要的知识是不完全一样的,但是也是有相当继承关系的。

这里不清楚蓝兰公司发展处于什么阶段,但是有一点看上去是确定的,公司还是要长期坚持在所在的汽车配件行业里面做事情。不会做那种非相关多元化的,至少也是“同心多元化”,这就为我们明确了,做迭代的、可继承的知识结构是完全现实的。这就是确定性,就是张成可以把握的一个重要的点。

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以及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是GB/T19580知识结构的一级类目,下面还有22个二级类目,分类方法与我们工业经济下的差别很大。要走到这一步,不用渐进的策略是不行的。

幸好在知识的“原子”一级上我们是完全可以把握的,最细一级的知识是可加工但不需再分。这样对于具体知识而言,它戴什么帽子是不怎么重要的。但是“帽子”确实体现了工作的思维逻辑与方式,同时我们不能忘记的是,企业在不停地进化,各个阶段的帽子也是不一样的。所以知识结构的迭代特性不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所以笔者认为,规章制度、产品知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社团活动、企业文化这样的分类,现在还是很合时宜的。张成一定要在这一点上去说服董事长,至于怎么从现在的这个结构演化到与GB/T19580呼应的知识结构?这个需要公司和专家的智慧设计具体迭代方式。

张成所需要承诺的是,在技术上一要方便各种“知识原子”的生成,二是要方便“知识原子”可以换“帽子”。当然,具体“知识原子”一定有一个版本的管理,以保障它不停地在演进,否则光擅长造“帽子”是不能彻底解决知识管理问题的。

老板经常会超越现实去思考问题,我们不能超越现实去做事情,一定要把这个过程描述好,让老板的思考可以从空中落到高速公路上来。

在技术上一要方便各种“知识原子”的生成,二是要方便“知识原子”可以换“帽子”。

明确知识管理目标和需求

张欣 北京大学联泰供应链研究与发展中心执行副主任

读了这个案例,有两种感受:第一种感受是对蓝兰公司领导人关于知识管理的目的和重要性的认识表示赞赏。比如,魏武认为,“(知识管理)满足当前的需求,更要满足未来的需求”以及“知识结构反过来会决定思维结构,思维结构最终也就决定着我们的商业模式”。

第二种感受是知识管理的很多问题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澄清和深入的探讨。比如,知识分类应该有什么样的逻辑依据?一个组织的知识结构与该组织知识管理系统中知识存储结构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蓝兰公司关于“知识结构”具有的重大作用的认识是否正确和完整等。

要探讨上述问题,我们还是应该把知识管理的基本内容、流程和功能作为讨论的起点。关于知识管理的基本内容、流程和功能,前人已有很多的观点和论述,那么,在前人取得的成果基础上,我们把知识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流程可以简单地加以概括,包括:知识管理目标及知识需求的确立、知识的获取与创造、知识的储备与控制、知识的分享与交流、知识的运用以及知识的维护和升级等。

而知识管理的功能则包括为客户提供更好更完善的服务,推动形成学习型的组织文化,为企业决策提供恰当的信息和智力支持,提高组织人员个体及组织整体的素质和能力以及与外部相关组织和个人分享知识成果等。

从以上可以看出,一个组织的知识管理需要涉及目标、组织、流程、方法(工具)、系统等几个方面。

前述案例提出的首要问题是关于知识的分类方式问题。依据前面关于知识管理基本内容、流程和功用的介绍,可以知道,知识管理首先要做的是确立知识管理目标和知识需求。

目标确立之后,知识需求也就基本明确了,接下来知识的获取、创造、分类、存储、控制、提取、分享等也就有了明确的依据。

知识管理的目标又可分为战略目标、运营目标和产品目标等几个层次,不同层次的知识分类也应有不同。比如,在战略目标上,知识管理要有助于组织获取更多更好的资源和能力,从而形成组织持续的核心竞争力;在运作目标上,知识管理要能够有助于提高组织的客户满意度,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和效益;在产品目标上,知识管理要能够有利于产品质量和性能的不断改进等。

对于蓝兰公司来说,目前知识管理的战略层次的目标是为实现“三级转型”提供知识能力上的支持,那么,知识的分类首先就要以三级转型涉及到的三个业务层次(领域)为依据。

另外,知识管理的分类方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知识管理目标层次以及各层次目标重点的调整,知识的分类也应做出相应调整。比如,在运作层面上,随着蓝兰公司制造业务向贸易和行业服务业务的拓展,那么,以产品制造技术相关知识的获取和创造为主的知识管理就将逐步被以行业服务绩效评价和控制的知识获取和运用所代替。

而且,由于信息技术的运用(或者说,正是因为信息技术的运用才有了我们当今意义上的知识管理),知识管理系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便捷的知识获取、交流和分享的渠道,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创造新知识的工具以及一个运用知识的平台。

特别地,通过知识管理系统(知识仓库)设计,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纬度对知识加以灵活的分类。比如,我们可以将知识按照战略、运作、产品来分类,也可以按照职能和部门来分类,还可以按照业务领域来分类,按业务流程来分类,按目标客户来分类,当然,也可以按照GB/T19580的指导意见来分类。

换言之,在信息技术应用基础上,知识分类可以是多层次,多维度的,知识分类本身不再是个问题,问题在于确立知识管理的目标和需求。

其次,在前面知识分类讨论的基础上,我们还需澄清一个组织的知识结构与该组织知识管理系统中的知识信息的存储结构具有的联系和区别。

知识管理系统主要包括最佳实践的固化和共享、知识目录的创建以及知识网络的建立(Maryam Alavi & Dorothy E.Leidner,2001)三个功能。也就是说,知识管理系统中的知识是那些可以以信息方式表达的、规范化的知识信息,而一个组织的知识结构还包括组织成员吸收、总结、提取知识的思维能力以及那些非规范化的、难以直接展示的、零散的、未得到充分交流和分享的知识信息。

离开了人的思维作用,再好的知识也不会自动产生价值。前人曾有一个关于信息系统的比喻—“垃圾入(输入的信息),垃圾出”,而对于知识管理来说,若有了恰当的人的思维作用,垃圾(信息)中也会挖掘出金子来;反之,金子(知识)也会被当作垃圾遗弃。

另外,对于知识结构的重要作用的认识,蓝兰公司老总认为知识结构决定思维结构,思维结构决定商业模式。应该说,这种认识有着逻辑上的内在合理性,但并不完整。

其一,依据前面的论述,一个组织的知识结构首先取决于该组织的人的结构,而人的结构取决于组织的战略需要以及商务模式的需要。

其二,人的结构以及知识结构影响着组织文化(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形成,反过来,组织文化影响着组织成员的思维方式以及人的结构(文化淘汰)。思维方式又影响着组织的战略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手段。

所以,我们看到,组织战略、商务模式、人的结构、知识结构、组织文化(思维模式)等之间是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

最后,再回到蓝兰公司的案例上来,有以下总结:

1、在基于信息技术的知识管理系统中,知识分类是多层次、多维度的,满足不同目标、不同对象的知识需求。

2、知识管理不仅仅是一个信息系统就可以完成的,离开恰当的人的思维能力以及知识运用能力,知识管理系统将形同虚设。

3、一个组织的知识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影响企业的思维模式,进而影响企业的商务模式,但是,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并不是单向作用的,而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而且,研究知识结构的作用,还至少要考量组织战略和人的结构两个重要的要素。

知识分类是多层次、多维度的,满足不同目标、不同对象的知识需求。

动态加格式统一

吴丹丹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咨询顾问

蓝兰公司董事长魏武可谓深谋远虑。

为什么这样说,也许我们应该先看看什么是《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以及实施此准则可以给企业带来什么?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是中国质量协会于2003年开始采用的评定卓越绩效的标准,该准则是以美国质量绩效评价准则为蓝本,结合了中国实际调整以后得来的,其评价从领导、战略、顾客和市场、资源、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管理和经营结果等七个方面进行,主要特点在于把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提升到了一个更广义、更高的层面,即经营质量的层面。

因为卓越绩效追求的是永续经营的能力,强调的经营结果是综合的绩效,所以实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企业能够关注市场和自己的能力,以达到持续改进、不断完善、成熟的过程。

以创造永续经营为目的

蓝兰公司是一个汽车配件生产企业,现欲转型,期望把现在2个多亿元的制造业规模进化为20亿元左右的行业渠道销售规模。也就是说随着公司的发展,其销售渠道、服务模式、组织结构等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而现在,这样的转型将计划在3到5年的时间内完成,这必然对企业的知识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什么是知识管理?知识管理专业网站的创始人Yogesh Malhotra 认为:“知识管理是当企业面对日益增长的非连续性的环境变化时,针对组织的适应性、组织的生存和竞争能力等重要方面的一种迎合性措施。本质上,它包含了组织的发展进程,并寻求将信息技术所提供的对数据和信息的处理能力,以及人的发明能力这两方面进行有机的结合。”

由此看出,知识管理应该是指这样一种组织行为,即组织为了获得持久的竞争力,对各种相关的知识资源进行开发、传递和利用的过程。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中,知识管理其实是在分析和改进这个方面得到体现的,这也是因为知识管理能够实现知识的共享,进而谋取企业长期的、稳定的利润及企业管理者稳定的、富于竞争的素质水平,最终达到创造永续经营能力的目的。

以企业导向调整需求

蓝兰公司董事长魏武认为,知识结构反过来会决定思维结构,思维结构最终也就决定着我们的商业模式。这是非常有道理的,笔者认为这句话也可以表述为,因为我们选择的商业模式,我们不得不选择相应的知识结构。

蓝兰公司的转型目标是一个行业服务的企业,行业服务企业与传统的制造业企业在商业模式上,必须要实现从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变。在这种背景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由产品、质量转变为快速响应、不断创新与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与客户需求的改变。

而传统的管理方法和信息系统已经不能适应这种转变的要求,只有充分发掘、管理、利用、提升企业的知识与智慧,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笔者建议,因为以客户为中心的要求就是以业务和流程为导向、适时动态调整并响应需求,蓝兰公司的知识分类应该采取动态,但格式统一方法进行。

动态指的是根据组织的发展或者知识的使用情况而不断调整,例如,知识管理过程中如果“管理创新”的搜寻及使用增多,那么管理创新应该成为一个较大的类别,或者寻求产品信息的浏览者增加,那么产品信息就会成为一个新的重要条目。

当然,同时还应统一知识管理的格式,这样使用者不但能更迅速地找到想找的内容,还可以节省分析搜索结果的时间。这样的知识管理办法可以减少重复劳动,并帮助组织构筑不断增长的知识平台。

以客户为中心的要求就是以业务和流程为导向、适时动态调整并响应需求。

“模式语言”是最好的知识分类方法

侯象洋 上海东经CPS中心

张成的困惑在于他太懂知识管理了。而作为这种“知识管理”脱胎于工业化生产时代的文件管理,当时文件的性质是出了问题后进行查对的。为了搜寻的方便,采取了把知识分为:规章制度、产品知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社团活动、企业文化等的分类形式。这种“知识管理”说白了,是知识仓储管理。

如何更好地使用知识

知识是为了应用而存在的,没有用处的知识就是知识垃圾。知识结构分类的目的理所当然也是更好地使用和维护这些知识,在知识生产中,知识是原材料。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知识结构分类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知识应用的有效性;

2.知识管理的方便性。

知识应用的有效性指的是怎么进行知识结构分类能够使用起来更方便,能够更充分地利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在这里,有效性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有效性。离开了具体的使用的方法和过程,知识应用的有效性就无从谈起。

蓝兰公司要用3到5年的时间完成从制造向贸易再向行业服务的三级转型。明确提出:“公司的知识管理,不是知识的仓储管理。”作为服务,就是知识生产。当然,知识结构分类也必须从满足这种知识生产的要求来进行评估。

这时,笔者记起了赵树理写的一篇名字叫《陈秉正的手》的文章。 文中,在中学生模仿陈秉正用手抓柴刺破了手后的情节中,那两只手确实跟一般人的手不同:手掌好像四方的,指头粗而短,而且每个指头都伸不直,里外都是茧皮,好像用树枝做成的小耙子。但是,在农业劳动中,经他手垒起的石头地堰,从来不会塌;经他手压的熏肥窖,从来不会半路熄了火。

在实际农业劳动使用效果中,陈秉正的手的确是一张合理的手。但是,为什么描述出这双手来的不是陈秉正,而是赵树理呢?显然,伸不直的手是没法握笔杆子的。知识结构分类就像设计一双手一样,首先要根据用来做什么,并结合怎么做来进行设计。

管理维护是关键

知识是需要进行维护和管理的。随着蓝兰公司战略的实行,公司的业务在变化与发展,当然,作为基础支撑的知识也需要发展。知识的发展主要靠对知识的管理维护来完成。怎么才能使得维护更加方便有效,也是知识结构分类的重要评价依据。

知识本身就是有分类的,一类是一个量化的值,记录了一种状态;另一是描述了一种方法,记录了一个过程。往往,两者盘曲在一起,密不可分,一同构成了知识的生命体,随着问题(要解决的问题是知识的生态环境)的改变完成着自己的产生、进化和淘汰。

当知识片段中包含了解决问题的条件、问题本身以及解决的方法与结果的时候,这就构成了这种有生命的知识的最小单位—模式。我们在应用知识的时候,是以模式为单位进行使用的。这也是为什么当我们翻开公司文件的时候,我们按照遇到的问题,搜索切合的部分进行引用,而不是整篇文件进行引用的原因。

于是可以说,知识结构分类本质上就是对模式进行分类,是对模式的结构化整合。在一个新兴的管理门类中,他们把经过结构化整合的知识库称之为“模式语言”。

以问题导向找解决方案

按照“模式语言管理”的思路,知识结构分类应分三步走:

第一步,把知识加工成模式

模式是知识生产的原材料。知识只有抽象拆分成为模式才能够直接使用,于是这里说模式是知识生产的原材料,而非知识是原材料。就像水饺的原料是面粉而不是小麦。对于一个知识系统也是如此,首先应当分解成为一个个独立的模式。就像加工小麦一样,把知识放到粉碎机里面,磨细分离成为面粉、麸皮。

第二步,把模式进行群组

因为模式本身具有一定相互的支持与互补关系,也就是说,模式与模式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就像“面粉和麸皮的组合方式”这个模式离不开“面粉” 模式和“麸皮” 模式一样。一个模式要生存,就需要其它模式的支撑。按照这种相互支撑关系,对模式进行群组。

第三步,对群组后的模式进行结构分类

结构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对知识有效使用和维护的需要,结构分类的单位是模式群组。通过分析群组之间的关系,形成大的群组,最终形成一个能解决一类问题的大模式群组分类。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既能有效应用,又能有效维护的有机的知识结构分类。

用“模式语言管理”的方式进行知识结构分类,不但可以围绕企业经营“主题”,将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储存起来,而且可以结成一个知识之网。

由于所有“模式”都是问题导向的,员工在面对具体问题的时候,可以很容易地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并且由于每一个“模式”都是针对某一个单纯问题的解决方案,所以可以像搭积木一样,灵活地组合出无穷多的具体解决方案。这张知识之网与员工头脑中的知识相互转化,互为条件和工具,可以逐步发展为企业核心能力的载体,从而实现蓝兰公司董事长的梦想。

如何选择一个既满足现在又满足未来的分类方法?如何让这些知识流畅地被用起来?核心是在运动中积累知识,让知识在运动中产生新的知识,不管看到或者感知到有什么知识体系对企业一定有什么价值,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企业的实际,让物质生产与知识生产同步,这样才能彻底地解决知识管理的手段与目的问题。

知识是为了应用而存在的,没有用处的知识就是知识垃圾。

作者:占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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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对知识内涵的认识加深,人类也从不同角度对知识进行了分类。从某种意义上说,对知识进行分类恰恰是建立在对知识内涵的理解之上的,分类原则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人类在不同社会经济形态下对知识作用的不同认识。

德国哲学家马克斯?舍勒(Max Scheler)将知识划分为应用知识、学术知识和精神知识三大类。在此基础上,美籍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兹?马克卢普(Fritz Machlup)于本世纪中叶提出了“知识产业”理论。他按照认识者的主观解释来分析知识的种类,认为知识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实用知识; 学术知识;? 闲谈和消遣知识;ˉ 精神知识;° 不需要的知识(多余的知识)。

另外,马克卢普还从科学的与历史的、一般抽象与特殊具体的、分析的与经验的、永恒的与暂时的角度,对知识的类别进行了概要的分析。在1980年的研究中,马克卢普又从世俗知识、科学知识、人文知识、社会科学知识、艺术知识、没有文字的知识(如视听艺术)等角度,对知识进行解释,提出知识具有真实、美丽和优秀等性质。

随着知识经济理论的逐渐发展,经合组织(OECD,Organiz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以下简称OECD)对知识的分类成为目前最具权威性和流行性的一种。根据该组织《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Knowledge-based Economy)一书的划分,可以将“知识”归纳为四种类型:事实知识(Know-what)、原理知识(Know-why)、技能知识(Know-how)和人力知识(Know-who)。

维娜?艾莉认为,作为专长的知识,除了具有职业竞争力的知识外,还包括相关领域的知识、专业设备、软件及实际操作技能,还要有更多的抽象的和理论的知识。这些方面的知识项目关联,对于合格的职业人员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知识的分布还是有显著的区别,以知识版图来说明。这些专业知识以此包括事实、统计数字;易传授技能;技术专长;专业知识;理论和概念;伦理和原则;价值观。

维娜?艾莉认为,基础“可编码”智利资产,如专利、著作权、商标、文档等只是组织知识资产的一种形式,仅是冰山之尖,整体冰山的表现形式还包括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外部和内部的关系网络、具有共同做法、共同经验的团体等。

在设计核心竞争力方法或计算知识价值时,按照知识复杂度分层的框架结构尤其重要,因为知识的目录是不断的变化的,而知识的基本结构是不变的。成功的知识方法需要对知识本身有彻底的理解。

知识原型

维娜?艾莉提出的知识原型如下所示:

她把数据比喻成“漂浮在知识海洋中的白色帽子”,数据通过和其他数据的联系和组织而变成信息。

信息被分析、并与其他信息相联系比较时,变成知识。

知识在更大的社会意念背景中运转,包含着原型的模式和力量,还有社会文化中的偏见与解释。

含义则嵌入更广更抽象的原理王国,是假设、信仰和关于事物如何运转这些理论的领域。

智慧包容价值目的和世界观的总体。

联合是开放的、包容一切的对同一性的感觉状态。

学习和工作理论框架

维娜按照知识及其相对应的行为模式构造出学习和工作理论框架,如图所示:

该理论框架构造了人的认识过程由:数据-信息-知识-含义-原理-智慧-联合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学习的提升,由:本能学习(数据)-单循环学习(信息)-双循环学习(知识)-社会学习(含义)-综合学习(原理)-创造性学习(智慧)-协调(联合),行为和工作的焦点分别由:数据反馈(数据层)-最有效的工作(程序层)-最好的工作(功能层)-生产力的促进(管理层)-工作最佳化(整合层)-整体调整(更新层)-在更大的背景中理解价值(联合)。

以上分类是从知识使用的角度进行的,因而更注重知识的实践性和价值性。为了更深地理解知识的含义,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我们还可以在OECD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知识划分为两大类别: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

所谓显性知识,是指可以通过正常的语言方式传播的知识,典型显性知识主要是指以专利、科学发明和特殊技术等形式存在的知识,存在于书本、计算机数据库、CD ROM等中。显性知识是可以表达的,有物质载体的,可确知的。在OECD对于知识的四类划分中,关于Know-what和Know-why的知识基本属于显性知识。

所谓隐性知识,或称为“隐含经验类知识”(tacit knowledge),往往是个人或组织经过长期积累而拥有的知识,通常不易用言语表达,也不可能传播给别人或传播起来非常困难。例如,技术高超的厨师或艺术家可能达到世界水平,却很难将自己的技术或技巧表达出来从而将其传播给别人或与别人共享。隐性知识所对应的是OECD分类中关于Know-how和Know-who的知识,其特点是不易被认识到、不易衡量其价值、不易被其他人所理解和掌握。

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划分突破了过去人们对知识的认识,将还未经系统化处理的经验类知识给予了承认。如果说显性知识是“冰山的尖端”,那么隐性知识则是隐藏在水面以下的大部分,它们虽然比显性知识难发觉,却是社会财富的最主要源泉。知识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隐性知识比显性知识更完善、更能创造价值,隐性知识的挖掘和利用能力,将成为个人和组织成功的关键。

在理解知识管理的过程中,你必须理解知识。信息不同于数据,同样知识也不同于信息。但如果认为知识管理不包括处理这三者是愚蠢的。你可以看出三者存在着这样的层次关系:数据在组织之后成为信息,信息被应用于一定的行为领域中成为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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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是以事物的本质属性为根据,把一个属概念划分为若干个种概念的过程。知识分类就是根据特定的需要和标准,通过比较,把人类的全部知识按照相同、相异、相关等属性划分成为不同类别的知识体系,以此显示其在知识整体中的应有位置和相互关系。知识分类史上出现了形形式式的分类方式,其中十大分类方式最具有代表性。

(1)按照知识的效用分类

我国汉语中的范畴概念来自于上古文献《尚书·洪范》,其中的“九畴”就是按知识的用途将其分为天文、地理、农事、国政、人伦日用等部类。殷周时代出现了礼、乐、射、书、御、数的六艺分类法。近来的知识管理理论用动态的观点将知识分为五类: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内部知识和外部知识,个人知识和组织知识,实体知识和过程知识,核心知识和非核心知识。[separator]

(2)按照研究对象分类

最早由德国哲学家狄尔泰提出,将知识划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精神科学)两类。这种划分后被人们称为现代知识体系诞生的标志。

(3)按照知识属性分类

现代教育将知识分为四类:事实性的、概念性的、程序性的和元认知性的。事实性知识指独立的、特定的知识内容,如关于专有名词等;概念性知识相对与事实性知识要复杂、更有组织性,如关于理论、模型、结构的知识等。这两类都是指有关什么的知识,程序性知识是指如何去做的知识,如关于技能、方法的知识等;元认知知识是指个体认知方面的知识,如关于策略的、任务情景和自我认知的知识等。

(4)按照知识形态分类

知识形态一般分为两种概念来表达,20世纪70年代英籍哲学家波普尔将知识分为主观知识和客观知识,20世纪中期英籍哲学家波兰尼把人类知识分为言传知识(显性知识)和意会知识(隐性知识)。经合组织1996年的报告中,以波兰尼的分类为基础,将知识分为四大类:关于事实和现实的知识、关于自然规律和原理方面的知识、关于技能和诀窍方面的知识、关于人力资源方面的知识。前两类为可编码的显性知识,后两类为不能明言的意会知识。

(5)按事物运动形式分类

我国春秋战国之际有五行学说,认为世界上有水、火、木、金、土五种物质,后又有人使之成为一种统摄事物的基本分类模式。西方以物质的运动形式为原则对知识分类的代表人物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的恩格斯,他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建立了以自然界基本运动形式为区分依据的知识分类方法,把世间各种运动概括为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人类社会运动等五种形态,来排列力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社会学等知识部类的顺序。

(6)按照思维特征分类

英国哲学家培根把人类理性能力的表现方式作为知识分类的依据,由此把人类知识分为三大类型:记忆能力、想象能力、判断能力。与此对应的是历史学和语言学、文学和艺术、自然科学和哲学,又在此基础上划分出详细的分支。法国数学家哲学家达兰贝尔认为想象能力比判断能力更复杂,因此把它放在理性判断能力之后,使知识的顺序改变为历史、哲学(科学)和艺术三大类。黑格尔以理念的自我发展为知识分类的基本依据,他的知识体系,从绝对精神的演化出发,经过逻辑阶段、自然阶段到精神阶段,与此相应出现的学科是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其中,自然阶段又分出的学科是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地质学、植物学、动物学等等;精神阶段出现的学科是人类学、心理学、精神现象学、国家学说、艺术与宗教等。

(7)按照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分类

始于圣西门,他把所见到的现象分成天文现象、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生理现象。按复杂化程度,从简单到复杂,把知识排列成一个分支系统: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理学等。实证主义创始人孔德更注重研究方法对知识体系形成的影响,他按照天文现象、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生物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划分与联系来排列知识的次序: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理学(或生物学)和社会学等。

(8)按照知识研究方法分类

我国古代墨家把知识的来源归纳为三种:由传授得到的知识称为“闻知”,由实践的经历和感受得到的知识称为“亲知”,由已知推论未知称为“不瘴”。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国际上普遍利用数学研究方法对知识分类,把是否使用数学方法用来判定学科的成熟程度,凡使用数学方法的可称为成熟的学科,反之则称为不成熟的学科,或“准学科”与“准科学”。利用逻辑学研究方法对知识分类,分为抽象的学科(数学和逻辑)、具体的学科(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介于两者之间的学科(力学、物理学)。利用历史学研究方法进行个案研究和描述方法区分的学科有历史学、文学、考古学、文物学、古生物学、动植物形态学等。还有利用实地研究方法和实验方法对知识分类。

(9)按照知识的内在联系分类

按照知识内在联系划分知识部类的理论,主要是三角形划分理论和交叉、综合理论等。柏拉图把知识体系分成辩证法、物理学说和伦理学说三种,亚里士多德将自然哲学分为理论哲学、实践哲学和创造哲学三种。苏联凯德洛夫把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分居三角,心理学居三角形之中。路甬祥把人类知识划分为自然科学、技术与工程科学、社会与人文科学三大块,并以哲学、数学、信息科学和系统科学等具有指导性或工具性的科学为核心;用“生命科学”和“物质科学”来概括传统生物学、物理和化学;把生态和环境工程列为一类;把认知科学、心理科学、行为科学、人类学、语言学等作为自然科学与社会人文科学的边缘科学;把地球科学和环境科学列在一起。

(10)按照学科发展趋势分类

在知识动态发展观影响下学界新提出了综合式分类法、能级性分类法、群体分类法和全息式分类法等新方法,钱学森的系统分类思想对知识分类研究影响最大。20世纪80年代初,他先把现代科学分为六大知识体系,4年之后又将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分为九大体系: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数学科学、系统科学、思维科学、人体科学、文艺理论、军事科学和行为科学,而哲学是这些知识部类的认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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